2月16日,张家界公安局永定分局发布通告:一女子被丈夫割喉受伤,嫌疑人被依法拘留10日!
夫妻之间有何深仇大恨?丈夫为何挥刀划向妻子?
在2月7日,该女子便在网上发出视频,称被丈夫割喉,并在医院进行治疗。
随后又在另一视频中,该女子称丈夫经常对自己家暴,曾有孩子被打流产的经历。由于无法忍受,女子提出离婚,丈夫拒绝离婚。两人发生了冲突,丈夫使用水果刀致妻子颈部受伤!
但是到了2月15日,该女子删除了视频。通过之前的聊天记录得知,两人经常发生争吵,离婚是女方提出,男方曾多次挽留,但是女方态度比较坚决。
当地妇联已经介入此事,并全过程进行跟进,保证女方的安全。
同时,当地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对该案件进行引导侦查。
我们看到过很多触目惊心的家暴场面,但是割喉这种情况实属罕见。这不仅仅是家暴,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的情况!
为了保证女方的安全,当地法院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可以向家庭暴力的施暴者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