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4日讯在2019年11月7日播出的《问政山东》节目中,曝光了违规售卖隐形眼镜的问题。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属于最高级别的三类医疗器械,必须进行严格管控。但是问政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眼镜店不具备销售资质,却在私自销售隐形眼镜和护理液。而根据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隐形眼镜和隐形眼镜护理液都属于级别最高的三类医疗器械,也是必须严格管理的医疗器械。
在《问政山东》节目现场,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桂敦山表示,全省医疗器械企业4000多家,医疗器械特别是隐形眼镜体积很小,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短片中的问题说明药监部门的监管有很大漏洞,“下一步我们仍然持续加大整改,确保公众对隐形眼镜这种高风险的产品用的安全,用的放心。”
如今,节目中曝光的问题整改如何了呢?记者从山东省药监局了解到,针对节目反映的临沂和淄博3家眼镜店疑似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问题,经查,存在无证经营和经营无证隐形眼镜行为。当地监管部门已对淄博市张店区知光阁眼镜店没收隐形眼镜132片、护理液57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万元;对淄博市张店区享德利眼镜店没收隐形眼镜155片、护理液26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万元;对临沂市沂水县博华眼镜店没收685个软性亲水接触片、35瓶护理液、6瓶润滑液,没收违法所得,处罚9.9万元。
同时,山东省药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隐形眼镜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强化隐形眼镜经营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管,督促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履行入驻企业审查管理义务。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加强对网络销售隐形眼镜的监测监管,重点清理“线下”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线上”未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企业。加强隐形眼镜抽检结果和不良事件监测情况分析,着力防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