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故意杀人的杨佰淇在法庭受审。 湖南常德法院网 图
“不管你以后是生、是死,这事都是你迈不过去的坎!”
2020年1月3日,在法庭被告人席上的杨佰淇,听着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有些激昂愤怒的陈词,他一动不动,面部几无表情。死者妻子哽咽着质问他,为什么杀害与其无冤无仇的人?他沉默不语。整个庭审过程他都不怎么说话,甚至没有为自己发表辩护意见。
案发前,19岁的杨佰淇是湖南某技术学院大一学生。2019年3月22日深夜,在一辆滴滴网约车内,他持匕首向司机捅刺20多刀致其死亡。
鉴定报告显示,杨佰淇被诊断患抑郁症,作案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此次庭审披露了杨佰淇的作案动机——因厌世想自杀,却没勇气对自己下手,便想杀一个人来“壮胆”。
“他的作案动机极其荒唐。”公诉人当庭指出,杨佰淇故意杀人的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建议对杨佰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