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
对于这场纠纷,霍楠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发布了自己的看法:“宋建骅说我们根本没有拿出正式合同,那是因为双方必须要能在薪金上达成一致才会进入正式签合同的程序。我先口头上询问宋建骅能否接受180万的税后合同,他明确表示了拒绝。经过俱乐部协商,我们又把合同提高到税后200万,他依然不同意。”霍楠认为:“税后200万的合同如果折合成税前应该达到了350万左右,同曦对待宋建骅这样的功勋球员还是诚意满满的。不过他坚持要税后300万的合同,双方自然谈不拢。”
在霍楠看来,宋建骅早就想好了要走,也早联系好了下家,所以在会拒绝俱乐部提供的税后200万的合同。“宋建骅人不错,但他这次肯定是被其他人或者其他俱乐部操纵了。背后肯定有人在给他出谋划策,让他用在网络上爆料的方式,给俱乐部施压,造成吃瓜群众觉得同曦俱乐部对待老臣无情无义的被动局面。最终他可以和下家签署一份大小合同,最低限度减少付给同曦俱乐部的培养费。”霍楠所说的“大小合同”意指俱乐部和球员签署两份合同,一份是明面上的,一份则是私下里的。两份合同会在薪金待遇方面差异很大,这样做的好处是为俱乐部节约了薪资空间(联盟规定CBA各队初始工资帽上限为4800万元),也可以减少付给老东家的培养费。
那么为何宋建骅跟新俱乐部签订了“小合同”就可以减少付给同曦的培养费呢?根据CBA公司的规定,培养费是指俱乐部与国内球员合同到期后,新俱乐部向原俱乐部支付的补偿。原俱乐部如果收取要根据CBA联盟的规定来执行。34周岁以下的国内球员每次合同期满,新签约俱乐部需向原俱乐部支付培养费,培养费收取金额最高为该球员与新俱乐部合同中一年的平均基本工资。实际收取费用可以商定达成协议。简言之就是,如果宋建骅下面找到了接收的俱乐部并签订了合同,那么他应该付给同曦的培养费就跟他新合同的平均一年年薪大体相当。
“我们可以拭目以待,如果宋建骅下面只和新俱乐部签了一份30万年薪的合同,那么就可以看出他是蓄谋已久,刻意压低付给俱乐部的培养费。因为没有人会放弃200万的合同不要,转而去接受30万的。这只能说明他跟新俱乐部有一些私下交易,这件事孰是孰非也能可以看得出了。”霍楠如此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表示。霍楠认为同曦方面之所以生气就是因为感觉被自己亲手培养的功勋球员这样对待,“如果宋建骅真有下家,那么可以由他们出面来跟我们谈。双方俱乐部如果谈得好,我们不要培养费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像现在这样让球员跟俱乐部闹,实在让人心寒。”霍楠甚至还举了个例子说:“就像家里的盆景,我们天天修剪,花了不少功夫,结果其他人来了,说搬走就要搬走,什么说法也不给,能接受吗?”
刚刚出任同曦总经理不久,霍楠就被卷入了这场合同纠纷,他表示自己也不想,因为处理不好他也可能丢掉这份工作。霍楠同时也表示自己也是篮球职业运动员出身,对宋建骅的一些苦衷很理解,希望最终双方能够圆满解决这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