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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官方发布《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东京奥运会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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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官方发布《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东京奥运会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办法》

扬子晚报网6月29日讯(记者张晨瑆孙云岳张昊)北京时间6月28日,中国足协官方发布《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东京奥运会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办法》。在《办法》总则中写道:“为防止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在第32届奥运会参赛期间发生兴奋剂违规事件,规范相关反兴奋剂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2021版《反兴奋剂规则》,参照国际奥委会《第32届奥运会反兴奋剂规则》、《2020东京奥运会与残奥会兴奋剂管制指南》及有关国际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值得关注的是,在《办法》中,明确提及在东京奥运会备战和参赛期间,女足队员不得网购。

《办法》第五章“备战及参赛管理细则”如下:

第十条国家女足的运动员在东京奥运会备战及参赛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持有和使用任何营养品,必须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不定期的严格检查。

第十一条国家女足的运动员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进行网购,如需收取快递物品,必须经领队和主教练的严格检查,队伍应留存详细档案备查。

第十二条严禁国家女足所有人员接受地方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形式和内容的保障服务。

第十三条严禁国家女足所有人员在东京奥运会备战和参赛期间,与任何无关人员进行接触。

第十四条国家女足所有人员在东京奥运会备战和参赛期间必须接受中国足协和国家队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包括训练、住宿、餐饮和交通等各环节,严禁私自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