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发布,体现了我国经济增长主动力转型的决心与方向,即从过去偏向市场后端的互联网经济,向前端要素市场、底层新基建及后端产业应用的全要素、全流程、全业态数字化转型迈进。
文化和旅游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应用场景,“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也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要部署。从产业增长逻辑看,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数字化已成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主动力,结构性贡献超过1/3: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数字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396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9%;两年平均增长20.5%,高于文化企业平均水平11.6个百分点;占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3.3%。
但是需要看到,未来10年,文化和旅游的数字化进程同样进入改革的深水期。特别是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部分业态,随着用户规模、消费时长的见顶,流量与资本红利的消失,其发展模式明显进入存量竞争、增量空间不足的状态。文化和旅游亟须从过去的“互联网+文化和旅游产业”增长模式向基于新需求、新场景、新产业链节点的增长模式转变。基于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刻理解数字经济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相互作用及重要意义。
“数字+”与“+数字”:文化和旅游在数字经济中双重角色
“数字+”与“+数字”的辩证关系,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交融发展的内在逻辑。文化和旅游在数字经济中承担了要素层与应用层的双重角色与定位。
在“数字+”逻辑中,文化资源与内容从要素层面促进了数字经济自身的转型升级,也实现其长尾效应。以数字经济出海为例,数字出海的第一轮风口,是以工具类互联网应用为主,从猎豹的清理软件到联想的茄子快传,都是单纯的优化操作系统本身。从2018年起,以文化内容赋能的数字出海第二轮风口到来,2021年TikTok取代Google,成为了全球访问量最高的互联网平台;米哈游出品的手游“原神”专区成为2021年美国最大的订阅社区Reddit浏览量最高的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