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在古代似乎有一个更大气的名词叫“文士集团”。
而两句话大概尤其的让我们熟悉,分别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和“文人误国”。这两个放在一起似乎很有些矛盾,但是纵观历史上的朝代,那些层出不穷的文人们,有多少辉煌,便有多少丑恶和肮脏。
而这也我断然不愿意提起的对比,大概做我们这个行当,可以说是游走于文人与商人之间,总是会不经意的沾染上这两个行业里的善与恶,美与丑。
但是今天,我便要简单的揭露一下,在这光鲜亮丽的“文士”外衣之下,内里到底隐藏着一些什么东西。
文人相轻,自古如是
如果说普通人吵架,那么可能是几句翻来覆去谩骂,然后也就不了了之,若是胸怀大一些的,后续见面还可以一笑泯恩仇,或者坐下来反思一下自己的过错,进而拉近原本对立双方的感觉。
然而所谓文人之间的吵架,总是会上纲上线,出口成章而不带一句脏字,且谁也不服谁,大概打对手戏的两个人,都很有些“文学素养”,这一方引经据典,那一方也不甘示弱。他说你恬不知耻,你说他口蜜腹剑。总之全是四字成语或者历史典故,然后骂过之后,一拍两散。恨不能老死不相往来,即使见面也皮笑肉不笑,背后则相互贬低。
最有代表性的故事,大概我们小时候都学过,一篇文章叫“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主人公是孔融,这在历史上可以说是一位大儒,名士风采,但是这样一位名士,在十来岁的时候去参加一位文学前辈举办的聚会。
按说他当时是个小孩子,正常混不进去这样的场合,但是孔融偏偏就混进去了,理由是这位举办聚会的前辈姓李,而孔融姓孔,于是小小的孔融说“我们是世交,你的祖先老子(老子原名李耳)和我的祖先孔子都是闻名天下的人。”
十来岁的小孩子,能以这样的借口混入当时的文学圈,当然是受到了当时在场人的赞扬,当然这有表扬,就有反对。
当时有另一位前辈可能看不过小小的孩子这么伶牙俐齿,所以说了一句“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这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小时候聪慧,长大了不见得也这么聪明。
其实在当下看来,也算是长辈对小辈的敲打,免得小孩子太过于骄纵,但是孔融怎么回答的呢?他说“想君小时必当了了”
这可以说是当面怼长辈了,意思就是:想来你小时候一定是很聪慧的,所以现在很不咋地嘛。
这样的作为,我个人觉得即使是放在当代,也是很不礼貌的一件事,但是当时的孔融偏偏就这么做了。
力挽狂澜,名士风骨
如果是文人相轻,从古至今都是这样,那么与这文人相轻相伴而生的还有名士风骨。
大概读书人骨子里都有一些义气与傲气,只是有的人将这义气浮与身体表面,有些人则将这几个字刻在骨血中。前者若遇变故,十之八九必然变节,而后者纵万死而不改其志。
这正反两个代表人物,明朝少保于谦和宋朝太师秦桧。
先说秦桧,我们都不陌生,历史上有名的奸臣,害死名将岳飞的主要人物之一,但是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在宋金交战初期,秦桧是力主抗战的代表人物。坚决反对割地赔偿,坚决不同意不战而降,没想到吧?
但是靖康之难,秦桧也被抓到了金军大营,在金军的答应内待遇必然是不太好的,也就是这一次秦桧一改之前那誓死不屈,必要与金军一战的态度,屈膝投降,并一而再的为金军出谋划策,给宋朝守将写劝降书。
然后在金军的支持下,回到宋朝的朝堂,一步步做到太师,最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名将岳飞。
纵观秦桧的前后半生,就是风骨浮与表面的人,只要有一点风吹,便会消散无踪,回手坑起同僚可以说是毫不手软,宋朝无数忠臣名将,皆尽死于他的算计。
接着,来说于谦。
提起于谦很多人比较熟知的是那首石灰吟“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而于谦的一生,也正是印证了这句诗。
明朝土木之变,致使皇帝被俘,精兵强将损失的七七八八,此时的明朝堂可以说是岌岌可危,然而这时候于谦站了出来。
先是做了一件可以说是找死的事,把英宗的弟弟扶上皇位,主张与敌军抗战到底,坚决不迁都,不投降。
而且还带领可以说是残兵败将,打了一场漂亮的京城守卫战,据说那一战一介书生的于谦领兵出城然后下令关城门。
这可以说是背水一战,若不战胜便与士兵同死于城门之下。也正是这一举措,让这损失大半精兵的明朝,依旧屹立于历史的长河之中,并把即将倾倒的明朝廷硬生生的扶了起来。而自己则死于奸臣的算计之下。
风流还是下流,文人中的千古谜题
最后说一下文人的风流习性。
不知道从哪个朝代开始,若是学了诗词歌赋,在文人集团中有了几分名气,那么周围若是没有几个红颜知己,做文人似乎就不太合规矩。
古时诸如李白、白居易、柳永等等,几乎都和青楼女子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交情。近代的徐志摩、郭沫若的风流故事,更是被传的沸沸扬扬。
历经了几千年的变更,在文人圈子里,有些东西似乎就少不了。
在这一节,我只讲一个身边的真实故事。
且说我也曾加在文人圈子里呆了一阵子,当时有位女子A,爱人B染了重病,可能不久于人世,所以整个小圈子为之震动、哀伤、写诗词歌赋祈福、集资,希望挽回这位A女子爱人B的性命。然而人终究是撒手人寰,这A女子悲痛欲绝,生不如死。
于是这小圈子里的人再一次发挥了极度的热情,组织出去游玩,到圈子里某一位男子C的故乡,当然我并没有参加,大概因为我属实在那圈子里算不得有名气,但是这总归可以说这是一个好事情,当然要扣除这一群人,吃C男子的,喝C男子的,住C男子的,可以说是除了车费其余一概费用全部有C男子承担。
然后在住了未满一个月,准备全体回归的时候,A女子与C男子相爱了,后续据说C男子抛弃了帮助他待客的妻子,至于是否与A女子双宿双飞,我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