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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查处买卖文物“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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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查处买卖文物“第一案”

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查处了一起北京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国家禁止买卖文物案,该案涉及的2件青铜器经鉴定分为西周时期的三级文物和春秋时期的一般文物,涉案文物级别之高,在全国文物拍卖市场内实属罕见,此案的办理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北京市拍卖国家禁止买卖文物的“第一案”。该案被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和国家文物局列为联合督办案件。

  2022年3月,根据相关线索获悉,北京某拍卖公司拍卖的部分文物涉嫌违反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此,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攻坚此案。经过初查发现该公司在2021年秋季拍卖会某专场中有部分文物因涉嫌倒卖文物已被公安机关查封扣押,专案组成员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文物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案件查办工作。执法人员综合调查走访、现场勘查情况查实该拍卖公司2021年秋季拍卖会预展阶段的3216号郑羌伯鬲、3217号伯荀父鼎两件文物拍卖标的为该公司的委托方负责人李某通过伪造铭文、著录的方式骗取文物部门审核,从而进入到文物拍卖预展环节。经鉴定,3216号郑羌伯鬲为三级文物、3217号伯荀父鼎为一般文物。李某因涉嫌倒卖文物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拍卖文物标的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