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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集序》存在着明显的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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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集序》存在着明显的涂改

  《兰亭集序》虽然获得了至高赞誉,但是根据冯承素神龙年间的摹本考察,它存在着明显的涂改。在325字的作品中,有一处补写、一处涂抹、六处改写。因为文字脱漏,王羲之在第四行补写了“崇山”二字;在第二十五行涂掉了“良可”二字;六处改写则分别是第一行的“丑”字、第十三行改“外”为“因”字、第十七行改“於今”为“向之”二字、第二十一行改“哀”为“痛”字、第二十五行改“也”为“夫”字、第二十八行改“作”为“文”字。自古以来,临摹《兰亭集序》的人不计其数,但却很少有人对作品中的涂改置喙评论。

  作为一篇文学作品,王羲之的修改,使得《兰亭集序》更加圆润自然,体现了“人功不竭,天巧不传,知一重非,进一重境”的努力。作为一幅书法作品,《兰亭集序》的涂改保留了当时创作的现场感,有利于历史还原和再现。但问题是,涂改何以蕴含精、气、神,成为了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呢?

  一般说来,书法作品兼具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的特点,因此不可不顾及视觉效果。卫夫人《笔阵图》中说:“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便不是书。”《兰亭集序》第三行和第四行之间的空隙,上宽而下窄,王羲之在第四行接近顶格位置补写“崇山”二字,既接续了文脉,又填补了空白,还打破了作品中机械的平衡,使得布局富于变化。这一举三得之法,足见王羲之对于作品结构有着巧妙而大胆的安排。

  《兰亭集序》中所涂之处,在第二十五行的“良可”二字。由于用墨很浓,涂抹后的“良可”二字几乎不可辨认。综观整幅作品,这处涂抹势若崩云,给人一种“元气淋漓障犹湿”之感。王羲之借用“涂”的形式,使得作品黑白对比的处理臻于妙境。

  改是一种弃旧图新的行为,《兰亭集序》中的六处修改,使得文意畅通,曲尽其妙。所有的改动均采用笔画粗壮的大字遮盖原字的方式处理,从视觉感受上看,后五处改痕很明显,而第一处则相对隐蔽。因为“丑”字原由暮字的“艹”头改写而来,可能是王羲之在创作时漏写了“丑”字,当写了暮字“艹”头之后方才发觉,于是便因势利导把“艹”头改成了丑字。这处改动近乎完美,所以不易为人所察觉。需要指出的是,六处改写对《兰亭集序》的章法和书体并无破坏,反而凸显了作品用笔轻重善于变化,墨色映衬富有美感。凡改写过的地方,墨色较浓;而未改写之处,墨色较淡,这样浓淡相映成趣,整幅作品显得“淡妆浓抹总相宜”。

  尽管有人认为涂改是作品中不和谐的噪音符号,其实“彼榛楛之勿剪,亦蒙荣于集翠”,书法作品注重视觉感受,只要作品书法好,涂改无损于视觉效果,就能够为受众所接受。不少《兰亭集序》的临摹者,对这幅天下行书第一的作品连涂改都不放过,甚至以不能依样画葫芦为恨。

  文学创作中常常会遇到“意不称物,文不逮意”的问题,因此修改实有必要。要求作者在创作中挥毫落墨不出一点差错,这种愿望虽然良好,但却很不现实。假如作家创作时抱有不能出一点差错的心态,就难免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精神紧张,这无疑是极不相宜的。而肯定涂改可以作为一种补救措施的宽容,则是对作者的解放,使其可以轻松自由地进行创作,从而有助于杰作的诞生。

  西施蹙额,不失其美;维纳斯断臂,风致犹在。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虽然有所涂改,但正如董其昌所说,“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