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河北队、国足球员尹鸿博公开发声讨薪:
“希望河北政府、河北体育局尽快帮助球队解决我们遇到的困难,让我们球员可以安心在球场上踢球……我们吃的是青春饭,我们也需要养家糊口!为了我们热爱的事业我们必须努力奋斗着……”。
对于被欠薪,按理说肯定会得到人们的一致支持——“欠债还钱”,千古以来,不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可是,知名的足球记者贺晓龙却有自己不同的看法:
“让我说,所有那些以前年收入达到千万级别,而自己又不是国家队主力的球员,现在如果被欠薪,欠着就欠着吧。俱乐部如果发放累积欠薪,给那些没挣着什么钱的球员尽量补够,这些人就算了。好日子你们都赶上过,艰难的时候希望和俱乐部共克时艰……”。
贺晓龙还称:“我希望所有人不要以为,人家的注资和帮助与俱乐部之间是互惠互利的,说白了,还不是有行政指令要求,能救就救一下”。
“中超联赛已经这个X样了,球队没有多少剩余价值,接盘侠和帮忙注资的生意伙伴多数是不情愿的,千万不要给人家喊话施压了,挺遭人恨的。而且喊话适得其反,人家答应注资,就耐心点,那不是一点钱,不是民营老板大手一挥说到位就马上到位的”。
“当然,球员被欠薪,那滋味不好受,尤其是常年在底层摸打滚爬的一般球员。但对于那些大牌球员(我说的不是尹鸿博),应该能接受现状,早些年河北和权健到处挖人,尤其从辽宁弄出来的动辄七八千万转会费,溢价溢到天上去了。你既然在市场虚高时挣到了数倍于自身能力的钱,就应该接受现在满目疮痍时遭遇的处境”。
“你要大义凛然讲契约讲法律,就去法院寻求裁决。在网上叫嚣,就是在逼宫,在声讨,一点儿用处都没有。那些有些名号的个别球员,敢不敢把自己近10年的所有合同全部亮出来,保证被淹没在多数网民的口水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只要自己的底线没有被挑战,轻易不要在公众平台翻脸”。
……
首先,有意思的是,记者贺晓龙批评的那些曾经年薪上千万的球员中,他还专门将国脚给不包括在内——只要求“以前年收入达到千万级别,而自己又不是国家队主力的球员”不要抱怨,因为他们以前的挣得太多,且还没有入选过国家队。
但是,入选国家队的千万收入球员,就有特权?就可以要求发齐欠薪了?——显然,贺晓龙的逻辑或就是:国脚们贡献大,虽然过去也是有上千万的年薪,但现在仍可以有资格要求补发欠薪,而过去年入千万却未能入选国足者,则欠就欠着吧。
其次,贺晓龙如此区别对待:对富裕球员,有点像是“痛打落水狗”;而对被欠薪的低收入球员,却采取同情态度,要求先补给他们欠薪——这样的支持方式,就让自己一下子站在了道德的最高地,让被批的年入千万的讨薪球员感觉无地自容了吧?
事实上,无论是过去的收入之高低,或是否进过国家队,但只要被欠薪了,则依照民法典,他们都有讨薪的资格和自由。
用“你曾经富过、赚得多,所以同样是欠薪,你的就得欠着,要先补给挣钱少的人”——这样的道理和逻辑,不啻是“均贫富”思维的一种变种罢了!
欠薪时,对有钱人不用去守法,对贫穷者则“依法同情”,这样的思维模式,其实就是在制造新的不合法和不公平,这同样是要不得的貌似高大上之“歪理邪说”!
再者,贺晓龙所言尹鸿博不要逼宫赞助者——包括政府对足球的资助,这话倒是有一定道理。
毕竟,当年商业公司投资球队时,尹鸿博们赚得盆满钵满——国脚年薪可高达1200万元,且有的球员还有上千万元的签字费,再加上各种奖金,像尹鸿博在华夏幸福这样的当年一掷千金之金主前,在十余年间,他也早成亿万富翁了吧?
现在被欠薪了,跟企业经营不行有关系——这毕竟是市场行为,当企业自身都难以自保时,拿不上工资也就正常了。人家都要破产了,债权人少拿钱或拿不到钱,也是一种“合法的受损”。
尹鸿博们在足球环境不好时,因此被欠薪,就要求政府部门出来解决欠薪——如果依此逻辑和道理,假如企业欠农民工的薪水,他们难道也可以像尹鸿博们这样,也去逼宫政府要求代替企业补齐欠薪吗?
中国足球当年“躺赚”时,被人批评能力与收入完全背离,彼时的中国足球人之应对语是“这是市场规律决定的”;现在,企业经营不行了,开始出现欠薪时,球员们却去逼宫政府了——这时候,你们咋不说“收入是市场决定的”了呢?【原创评论:瑜说还休】